学党史 跟党走
保卫处支部在党史学习教育中了解保卫史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对我们共产党人来说,中国革命历史是最好的营养剂。”2021年4月1日下午3点,保卫处支部在207会议室开展了党史学习教育。
在本次学习中,保卫处副处长李鑫为党员同志们清晰明了地讲述了保卫这一概念在历史长河中的发展,重点梳理了我党成立以来,保卫工作形式与职责的变化。
新中国成立以前,保卫这一概念已被提出。1927年蒋介石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中国共产党认识到建立专门的保卫工作机构的重要性,随后便建立了中央特科,这是我党历史上第一个专职保卫机构,主要任务是保卫党内中央机关领导的安全、收集情报、掌握敌情等。1931年,国家政治保卫局建立,它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人民政权的公安保卫机关,这个时期的保卫工作已初步确立了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公开和秘密相结合的方法,为保卫工作的发展打下了基础。1939年,党中央书记处做出《关于成立社会部的决定》,中央社会工作部设有专门负责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从而使我们党的保卫工作走上了具有中国特点得正确道路。随后在解放战争时期,随着大城市的解放,保卫经济企业也成为了议事日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经济、交通、文化保卫工作登上历史舞台,这也是保卫理论的一次飞跃。随着改革开放,保卫工作相关的方针与原则也越来越丰富,保卫工作向依法管理的目标又迈进了一步。
回望历史,保卫这一概念随着国家应运而生,再随着时代发展的需求、经济社会的转型,其功能、职责及应用范围不断完善,最终确立了“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保卫工作方针,这也体现了保卫工作人本化、职业化、专业化和信息化的发展趋势。
作为党员,更是作为保卫人,党员同志们更要努力提升自身能力,积极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更好地为m88师生服务,保障师生生命及财产安全。